蓝水港务通用码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8-02 00:00
来源: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
蓝水港务通用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本公司现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蓝水港务通用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蓝水港务通用码头工程
建设地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三夹沙片区
建设单位:江苏蓝水港务有限公司
项目简述:公司结合通州湾示范区现代化港口新城的功能定位,拟在通州湾三夹沙作业区建设江苏蓝水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工程,为园区企业及集团项目基地的需求提供进一步的码头泊位运输支撑。
本工程新建50000吨级通用码头一座,码头共设2个泊位,外档设1个50000吨级通用泊位,内档设1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码头预测吞吐量为19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217万吨。工程总投资3.15亿元,施工时间14个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本网站下载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纸质版查阅方式:可去往建设单位办公地址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等可能受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整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单位名称:江苏蓝水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13862811138
通信地址:南通市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东港池西侧江苏蓝水港务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65186204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江苏蓝水港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